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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文化工作要点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7/4/25      浏览次数:2948      信息录入:admin      【字体:

2017年全省文化工作要点

来源:四川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17-03-31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全省文化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多点多极、竞相跨越的发展格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文化力量。

一、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1.着力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常态化制度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四项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定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2.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请示报告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充分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3.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全面落实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党的工作机构直接责任和党支部具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建立完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异化考核。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

4.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挖细纠“四风”问题。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

二、对照文化专规,认真梳理年度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5.深入开展《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解读工作。加强规划解读、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中国文化报、四川日报、省政府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四川新闻网、文化厅官网、四川文化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努力营造文化系统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十三五”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

6.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制定规划分工实施方案和年度执行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和评估,统筹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动形成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推动“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落到实处。一要推进“三大改革”。积极协调国土、住建等部门,按照中办发〔20178号文件关于保障文化产业用地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办《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中“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要求,将文化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研究制定我省文化产业用地保障政策,推进“土地改革”。积极协调统计部门,借鉴北、上、广、浙等地经验,完善我省文化产业统计办法,解决统计数据不准确、企业信息不明晰、文化消费人数不知底等问题,推进“统计改革”。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文化产业基金,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积极协调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企业、艺术人才税收政策,吸引外地优秀艺术人才入川发展,推动落实有利于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财税改革”。二要办好“三大活动”。要精心筹办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广泛开展交流互鉴,着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扩大中华文化、巴蜀文化国际影响力。要切实办好首届四川国际音乐产业博览会,努力“唱好四川声音”“讲好四川故事”,助推四川文化走出去。要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文化交流为纽带,着力办好丝路国际艺术展,加快四川文化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步伐。三要建好“三个园区”。完成音乐产业园区、艺术产业园区、设计产业园区投资招标、项目选址、土地出让、规划设计等工作,力争2017年开工,用两年时间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四要做好“三件大事”。搞好文化扶贫,构建“5+3”公共文化发展新格局,全面完成3700个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公共文化服务,打造当地特有文化品牌,提高贫困地区自我造血功能。拉动文化消费,要借鉴国内外先进文化消费模式,着力完善和丰富我省文化消费业态,要成立专门机构,积极与财政厅对接,与社会企业对接,与金融机构对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要做好政策扶持、详实项目,积极推动市(州)研究制定推进文化消费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城镇化融合发展战略,挖掘地方文化基因,建设满足现代市场需求的“一镇一业”、“一镇一品”地方特色产业体系。弘扬巴蜀优秀传统文化,把握“信仰体系、价值体系”“道德体系、行为操守”“知识体系、传统技艺”3个层次6个方面关键内容,以古蜀文明、巴蜀非物质文化遗产、巴蜀文学诗词、巴蜀音乐、巴蜀舞蹈、巴蜀地方戏曲、巴蜀绘画、巴蜀石刻、巴蜀服饰、巴蜀民俗、巴蜀建筑、巴蜀园林、巴蜀民歌民谣、巴蜀民间工艺、巴蜀酒与美食等核心内容,传承好巴蜀文化,讲好“四川故事”。

三、实施精品战略,不断繁荣文艺创作生产

7.加强艺术创作和引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推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富有四川特色、巴蜀风格,符合时代要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艺术精品。坚持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战略和“滚动计划”,发挥专项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艺术创作生产,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艺术创作生产活力。全年新创、复排、提升重点剧目不少于15台。指导省直文艺单位新创音乐剧《川人川魂》、舞剧《长风啸》、川剧《铎声阵阵》、话剧《苏东坡》、交响乐《上善蜀水》等年度重点剧目,进一步提升打磨舞剧《家》等有基础、有潜力的优秀剧目。指导市州新创和提升一批有思想性、艺术性、有潜力的舞台艺术剧目。为美术创作提供更多对外交流展示平台,加强美术艺术理论与学术建设特别是巴蜀画风理论体系建设,推动全省美术事业出人才、出精品,提升四川美术影响力。发挥艺术理论以及文艺批评,在引导美术创作健康发展、提高人们艺术鉴赏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8.积极举办全省性重要艺术赛事展演活动。组织举办2017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2017年四川省第二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第十六届四川省小戏小品比赛等省级赛事活动。将开门办会、办赛等惠民制度常态化,继续实行重大赛事低票价制度。借以上赛事的开展,组织举办全省相关艺术专业高端人才培训班。积极参加文化部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歌剧节等全国性赛事活动。选拔、推荐我省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各艺术门类的赛事活动、培训和交流。

9.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戏剧文化。进一步推进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的实施和落实,开展“振兴川剧”三十五周年经典剧目集中展演等活动。指导省直院团办好川渝名院名剧交流(春、秋季展)展演、《曲韵绽放一甲子--四川省曲艺研究院60年曲艺回顾》展演、“谢平安论坛”等重点活动。积极开展川剧遗产保护,加强川剧文物抢救性保护工作。加强戏曲研究力度,助推我省戏曲事业的繁荣发展。组织好家规家风类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演展活动。

四、注重文化民生,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0.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设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执法检查,争取将《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纳入省政府2017年立法调研计划,开展立法前调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制度,启动2017-2018年度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课题研究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分类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动省图书馆和市(州)文化馆、图书馆建立理事会制度。

11.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筹办第二届农民艺术节,组织开展四川省“群星奖”初选工作和全国老年合唱节、少儿合唱节节目推荐工作。配合文化部做好群星奖获奖作品四川巡演工作。开展2017-2019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工作和2017-2019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开展第十九届“文化列车.同心艺术团”活动和“文化暖冬.畅享院坝”农民艺术展演系列活动,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文化惠民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四川,组织开展“现代阅读服务月”系列活动。

12.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开展川委办〔201539号文件贯彻落实督查工作,督促市(州)出台落实政策,县(市、区)出台实施方案,推动四川省基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全面落实。组织开展全国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试点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加大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库建设,表彰一批优秀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优秀文化站工作者。

1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大剧院等省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省3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县文化馆配送流动文化车。配合开展第三批示范区(项目)中期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示范县中期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区域文化联动活动。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开展2016年度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年度考核工作。继续组织实施“春雨工程”四川文化志愿者新疆行、兵团行活动。继续实施文化志愿者“阳光工程”行动。

五、加快完善体系,促进现代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4.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探索网上审批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开展业务培训、异地帮扶和规范审批等工作,提高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人员素质,营造文化市场良好发展环境。融合旅游、体育、康养等相关业态,继续推进“锦绣四川、好戏连台”项目开展,培植文化消费市场。关注人工智能和ARVRHR等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推动我省各类文化市场整体转型升级。

15.引导各地举办音乐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业导向”原则,指导、总体推进在四川打造以成都为核心,以甘阿凉三州和乐山为重点,其它市州联动发展的“1+4+N四川音乐季”活动,带动音乐与旅游、体育、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办好首届四川音乐产业博览会,力争把四川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音乐生产地、乐器集散地、版权交易地、演出聚集地。

16.加大文化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市(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落实,确保中央《意见》和省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市县得到严格贯彻执行,确保2017年底前圆满完成中央和省的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文化市场由规范整治经营秩序转向引导与规范相结合,建立全省信用体系,出台黑名单、红名单实施办法。加大艺术品、演出、互联网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建立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目标考核体系。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名登记制度。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7.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成渝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加快文化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项目建设,优化“一核四区”的区域布局;立足创新、强化融合,充分发挥成都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区带动作用,打造成德绵文化创新示范带。以巴蜀文化、红色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文化、川酒文化、川茶文化等为重点,加快文化资源梳理,提高文化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加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品位较高综合效益突出的文化旅游示范区。

18.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造提升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内容等新型文化业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体育、教育、信息、物流等产业融合,培育和扶持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加强文化要素产业聚集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聚集区发展的质量效益;实施数字内容动漫游戏产业重点项目;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向集约化发展,推进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向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方向转型升级。

19.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大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技术、市场需求的文化特色产品;支持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促推音乐等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四川音乐品牌,将成都打造成为中国西部创意文化中心和国际知名音乐之都,建设全国乃至世界有影响力的音乐生产地、乐器集散地、版权交易地和演出集聚地。

20.推进文化消费试点。着力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开展文化消费季“四川行动”。完善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和文化消费信息数据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和数据统计工作。启动文化产业数据统计平台建设,开展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据直报,逐步建立文化系统文化产业数据调查机制。

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切实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2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大巴蜀文化、古蜀文明传承创新工程推动和实施力度,抓好彭山江口沉银水下考古发掘保护工作,推进蜀道、川渝石窟、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等重大项目,配合做好蜀道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加强成都片区和川东北罗家坝、城坝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推动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抓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推进文物法人违法三年整治行动,配合开展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活动。

22.认真做好博物馆及馆藏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广安市博物馆、资阳市博物馆、阿坝州博物馆等博物馆建设。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强化博物馆服务能力,完善博物馆教育功能,促进博物馆展览资源交流。加快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运用。推进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和市县级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推动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组织四川博物院、成都博物馆、成都武候祠博物馆开展试点工作。

23.加快推进古籍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古籍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大珍贵古籍保护力度,加大推进古籍普查工作,力争2017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古籍普查工作。开展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复查,组织实施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评审命名工作。加大古籍数字化力度,促进转化利用。

八、提高保护水平,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

24.精心策划筹备第六届非遗节。创新思路和举措,举全省文化系统之力,精心策划筹备好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讲好中国故事,突出四川篇章,把非遗节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成为文化的盛会、民众的节日,成为四川省推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最生动、最鲜活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第六届非遗节宣传传播力度,举办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非遗宣传展示。

25.提高非遗保护管理水平。切实贯彻落实《非遗法》,加强非遗工作制度建设,加大对各地的督促检查力度。推进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用互联网+非遗不断提高非遗保护管理水平和传播面。加强非遗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和管理能力。完善四川非遗名录体系,年内启动第五批四川省非遗项目名录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启动开展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

26.加强非遗传承实践。积极探索非遗各门类保护、传承和振兴措施,加大对多种形式非遗传习、交流、展示活动的支持力度。继续联合省内高校开展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及普及培训,不断提高我省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水平,推动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非遗美术类、手工技艺类项目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支持非遗衍生品和文创产品的开发。推进传统戏曲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发展,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在大中小学开展四川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评选活动。

九、扩大对外交流,进一步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

27.提升对外文化工作水平。围绕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对外工作重点,以文化为载体,深化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的对外交流和贸易合作。在文化部“部省合作”框架下,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平台讲好中国故事四川篇章:与悉尼、白俄罗斯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年度合作,组织川剧、木偶、民乐、杂技、现代舞、艺术品、古蜀文明、非遗民俗、动漫游戏、设计文创、美食等十余个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主题展览、讲座、培训项目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落地;与文化部共建摩洛哥中国文化中心,负责该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借助文化部重点品牌项目“欢乐春节”品牌提升四川文化影响力:春节期间与悉尼市政府,驻保加利亚、黑山、波黑、阿尔巴尼亚使馆,驻旧金山、蒙特利尔总领馆等合作举办巡演和走进学校、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等22个活动;指导7家彩灯企业分赴9个国家举办春节彩灯展会。配合国家重大外交活动,积极参与第七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成果相关展览,指导四川博物院、绵阳博物馆等赴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参加“秦汉文明展”。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承办文化部品牌项目——中国-中东欧舞蹈夏令营。协助承办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等在川举办的国际文化交流品牌活动。

28.深化对港澳台文化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港澳台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加强统筹,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和贸易。承办和参与“内地与港澳文化青年交流”、“香港元宵彩灯会演出”、“香港国际授权展‘中国内地馆’展出”等文化部对港澳重点品牌项目;与香港康乐文化事务署、香港艺术发展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国际商会、澳门民政总署等机构进一步深化合作,组织实施“藏羌彝众心象”影像展览等活动;指导四川博物院赴澳门艺术博物馆举办“张大千绘画特展”;鼓励并指导厅直各单位、各市州文化局发挥自身优势特长,积极主动与港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通过部--市联动,达到艺术推广、产业合作、文化遗产展示、青少年交流等领域全覆盖。

十、扎实扶贫攻坚,强力推进文化惠民扶贫工程。

29.抓好文化惠民扶贫规划实施。认真抓好省委关于扶贫开发攻坚《决定》、《四川省文化惠民扶贫专项方案》中“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任务、文化部《“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及《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涉及文化惠民扶贫目标任务的推动落实;切实制定好年度文化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确保文化惠民扶贫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精心组织实施《“十三五”期间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规划方案》,制定并落实好茂县和叙永县及13个对口贫困村2017年度帮扶计划,确保两县13村按时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30.持续开展文化专项扶贫。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科学编制2017文化扶贫工作方案,完善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标准,开展文化惠民扶贫专题培训,全面完成3700个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建立文化志愿服务综合平台,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库,实施文化志愿者“驻村帮扶”行动,助力文化脱贫。命名一批文化扶贫示范村。

31.确保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深入挖掘茂县、叙永县文化资源,发挥文化系统优势,重点在茂县永和乡腊普村和叙永县水尾镇西溪村实施“文化乡村”工程,力争打造成为文化惠民扶贫工作亮点。发挥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职能优势,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完善“2+1”厅直帮扶机制;建立“1+1+N”社会帮扶机制和文化帮扶信息平台,确保驻村帮扶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专项督查考评机制,通过集中督查、随机暗访形式加强对茂县和叙永县党委政府扶贫攻坚工作督查。推进帮扶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帮扶县、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参观培训,实地学习脱贫经验,提高帮扶脱贫工作能力。指导和辅导贫困地区的艺术创作生产和加强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提供演出、展览、展销平台,帮助当地有特色的艺术产品进一步提升质量。

32.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文化惠民演出。积极开展“文化暖冬”文化惠民活动。积极组织优秀剧(节)目到贫困地区、藏区开展展演、巡演,开展主题为“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的巡讲活动。深入开展文艺“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精品剧目进校园”等公益性活动。全年全省送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3300场;省直院团送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400场。

十一、注重改革发展,不断提升依法治文水平

33.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制定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少数名族史诗等遗产项目抢救性投入的实施意见。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探索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计划,推动大、中、小文化企业协调发展,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落实《四川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专项方案》(川委厅〔201459号),完成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年内完成销账。

34.加强文化法治保障。加快《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进度,力争今年上半年由省人大正式颁布实施。完成《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并上报省法制办。开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法定化。启动《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立法前评估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文化厅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具体办法和配套制度。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文化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民意调查,推行决策评估。贯彻《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推行文化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牵头抓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机构和队伍,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加大文化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广与普及。

十二、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强化文化保障体系建设

35.着力构建严督实查监管常态。抓好省政府《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的推动落实,按照文化厅《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规划(20162020)》,拟定《2017年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方案》,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提高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匹配度,保证预算执行效果。继续做好专项资金巡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规范和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为推进依法理财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36.优化财务监督综合服务平台。加强财务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财务”方式,依法加强监管,完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建设,启用出纳管理系统,探索财务报销管理系统的应用,建立动态监控预警及违规问题处理机制。

37.提升文化财务保障服务能力。围绕“十三五”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强化预算工作前瞻性和精准性,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开展文化统计分析研究,提高文化财务信息服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队伍建设,采用网络培训等多元化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文化财务队伍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8.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加大干部交流和中青年干部培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省人才工作会会议精神,继续实施“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强化“千人计划”等人才政策宣传、研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开展巴蜀文化英才培养支持工作。做好艺术人才引进、职称评审条件等新政策的宣传执行工作,研究制定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全省文化人才培训工作。制定文化专家管理办法,加强文化专家库建设。深化省校合作,与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在文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继续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39.持续提高机关协调运转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制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不断健全领导批示、重点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建设全面系统、规范有效的督查落实体系。做好2017年节庆展会活动审核备案和2016年度机关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及数字化工作。继续加强公文运转、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应急值班、信访安保、综治安全等工作。创新机关后勤服务,加强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做好机关信息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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